工会简介
部门职能
(一)教代会工作
1.对广大教工进行民主管理教育,提高教职工的主人翁意识。
2.会同学院各部门做好教代会的筹备,选举教代会代表,提出教代会中心议题的建议,征集教职工提案,协商产生大会召开的方案、主席团人选建议名单。
3.协助主席团做好会议期间的会务工作,召集和主持教代会代表团长和专门委员会的会议,收集整理提案,起草大会决议,组织教代会代表的活动。
4.大会闭会期间,组织教工代表团和专门委员会的经常性活动,传达贯彻大会精神,协助、监督和检查有关部门执行大会决议和提案的落实。
5.受理教职工群众和教职工代表的建议和申诉,支持他们行使正当的民主权利。
6.做好教代会及其主席团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(二)女教职工工作
1.研究和制定女教职工工作计划,并组织实施。
2.带领女教职工发扬主人翁精神,参与学院的民主管理,在教学、管理、服务等各项工作中贡献聪明才智,在学校的改革、建设和发展中建功立业。
3.维护女教职工在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社会和家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。
4.参与学院有关保护女教职工权益的制度、规定、政策的制定,监督、协助有关部门贯彻实施。在研究、决定涉及女教职工利益的问题时,应听取女教职工组织的意见。
5.对女教职工进行爱国主义、集体主义、社会主义教育,引导女教职工树立自尊、自信、自立、自强精神,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。
6.积极发现、培养、树立女教职工先进典型。
7.根据工作需要制定有关女教职工工作制度,检查、总结工作,定期召开会议。
(三)青年教职工工作
1.研究和制定青年教职工工作计划,并组织实施。
2.动员和组织青年教职工发扬主人翁精神,参与学院的民主管理,在教学、管理 服务等各项工作中贡献聪明才智,在学院的改革、建设和发展中建功立业。
3.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青年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,对青年教职工进行爱国主义、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,帮助青年教职工正确处理政治与业务、工作与进修、教学与科研、理论与实践、个人与集体以及家庭与事业等关系,提高他们自身的素质,引导他们健康成长。
4.根据青年教职工的特点和需求,组织青年教职工开展结合本职岗位的教学科研基本技能竞赛、行业基础知识竞赛、思想教育、社会实践、联谊等活动,总结、研讨、交流青年教职工的教学、科研工作经验和研究成果。
5.总结和推广青年教职工中的先进典型及先进事迹,推荐和选拔做出突出贡献的青年教职工集体和个人。
6.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,关心、调查、了解和分析青年教职工的思想、工作、学习和生活情况,为做好青年教职工工作提出建议,当好参谋。
7.积极向学院领导和有关部门反映青年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,替他们说话,为他们办事,为青年教职工排忧解难。切实维护青年教职工的合法权益。
8.定期组织青年教职工开展联谊活动,加强交流与沟通,通过开展各项活动,丰富他们的业余文化生活,增强青年教职工的凝聚力,增进青年教职工身心健康。
(四)老干部工作
1.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老干部工作的方针、政策,做好老干部政治和生活待遇的落实工作。
2.负责老干部的政治学习,看文件听报告,参加会议等政治活动的组织服务工作。
3.认真做好老干部医疗及外出的服务工作。
4.经常了解和关心老干部生活和身体状况,进行家访,及时反映他们的要求和意见,为老干部的工作和生活提供方便。
5.负责安排老干部看病,参加政治活动用车和车辆的管理工作。
(五)文艺体育工作
1.研究和制定文艺体育工作计划,并组织实施。
2.定期组织开展各种中小型文体活动。
3.指导协助各工会小组开展小型多样的文体活动,并给予适当支持。
4.负责组织体育代表队,参加上级及高校组织的体育比赛和文艺汇演,为学院争得荣誉。
5.指导、协调各文娱、体育协会、团体开展活动,并加强管理。把各协会、团体的活动纳入院工会开展文体活动的计划中。
6.注意培养良好的文体道德风气,在文体工作中坚持反对不正之风。
(六)生活福利工作
1.关心教职工生活,做好教职工生活困难补助工作,发动教职工助人为乐,互助互济,建立新型的社会主义人际关系。
2.关心和听取教职工对生活福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,及时向学院有关部门反映,督促有关部门进一步做好教职工生活福利工作。
3.维护教职工切身利益,对教职工反映强烈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,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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